經邦咨詢股權激勵專家答疑|公司在上市前的封閉期還能否做股權激勵?
客戶疑問:
各位專家好,我公司準備中小板IPO上市,1993年確立股改的,目前考慮在員工持股平臺之后,在財務投資引進之前,引進一個行業內的營銷專家級人才,想給2%的股權激勵。但是證監會要求在政審期間是不能引進新股東的,這個問題我應該怎么解決呢?
經邦資深合伙人
李明星老師解答
政審期間處于相對封閉期,要報材料,原則上這個時候的股東結構不能有很大的變化。這個時候引進新股東可不可以呢?其實也可以,有三種方式可以選擇去做:
第一種,在持股平臺做激勵
在臨上市期間,員工持股平臺基本上處于封閉期,是不能動的,但是員工持股平臺如果做了預留股份的話,可以先做出承諾,等報了材料,上市之后,過了封閉期,再做激勵,價格是可以商定的,不用按照股票的價格,股東之間也可以進行股權轉讓。
第二種,上市后常規激勵方式
如果員工持股平臺預留的股份不足2%的話,就可以考慮上市之后再做股權激勵了,但是上市后股票價格會比較高,每年股票的市場價格是鎖定的,做股權激勵股票溢價空間不大,這時候可以商定以不低于市場價格一半的股價給予激勵對象,增加溢價空間。
不管是第一種還是第二種方式,都有個特點:“公司請客,市場買單”就是利用股票,讓股民去買單。
第三種:增值權激勵
公司出錢,給激勵對象一個股票增值權,假如現在的股價是一塊錢,上市之后有可能增長到十塊錢,價差是9塊錢,如果2%是200萬股的話,價差就是1800萬,這個1800萬不能變成股票,是由公司來支付的,轉化成了公司的成本,直接承諾激勵對象一個跟股票等價值的現金,因為一個小股東無非就是為了錢,但是這種方式需要考慮公司的經營利潤。
以上這三種方式都是可以用的,但是各有利弊,需要您針對自己企業情況綜合來選擇。經邦咨詢股權激勵專家介紹
李明星老師簡介
連鎖行業股權激勵專家
經邦咨詢合伙人,項目總監
10余年管理咨詢,曾任職著名外企、證券公司
創立連鎖行業“有限股權、無限分配”模型
創立激勵“三段論”,建立核心員工事業生涯規劃
曾為200余家企業提供過股權激勵、管理咨詢
咨詢項目:
金誠信礦業、榮事達、華春集團、德匯地產、德佑地產、伊誠地產、cc英語、天行健教育、小主人教育、碧麗源茶業、百洋醫藥、九豐集團 、泛亞鋰業、冀春能源、亞士漆、光大芯業、開源電子、飛新達機械、瀚川自動化、優耐特動力、萊亭設計院、WY設計院、柏星龍設計、匯城電信、盛華微系統、英科國際、維也納酒店、良品鋪子、維納斯攝影、靜博士美業、金薔薇美業、網魚網咖、狂神文體、丹娜貿易、凱力船舶、阿羅餐飲、湘味王、掌柜的店……